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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房屋,供作居住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需要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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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宅基地: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说明家庭住房状况,要求村里安排宅基地一般不用化钱。 2、批建:有了宅基地以后,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报告,填写建房审批表,在村委会批准同意后,报乡(镇)城乡建设办公室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一般不收费,假如收费也很低。有些地方怕村民少批多建,会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房屋建好后,确认未违建后归还)。能批宅基地自己建房,就是国家通过乡(镇)政府、村委会在政策上给你家的帮助(如果你家生活很困难,那就要另行向村里、镇里或民政部门提出困难补助申请了;如果你家生活很困难,建不起房,且又租不起房,可以向村里申请给予照顾村里能否为你家免费提供空置房给你们住了。当然,这些都是在假设的前提下,给你的建议)。最后,祝你早日批到地、建好房,尽早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一、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持有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书(批准无土地使用权证明书的,应首先处理土地使用权证明书)二、异地无住宅的,原住宅基地应退耕,由申请人写保证三、分户建设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四、因建设需要撤销的,必须提供撤销部门的证明五、在县规划区内,必须办理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镇)、镇规划范围内必须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六、道路、渠道、河道、桥梁两侧的建设用地,必须根据《公路管理法》、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管理法》,国民管理部门的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后,国民管理部门是否接受国民管理的土地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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