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异地施工受工伤,在哪里做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复印的完整病历材料、检验报告等。;(二)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8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