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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构成残疾的,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要区分是什么财产.对于你们的共同财产,首先分割出一半属于你个人的,另一半属于你丈夫的遗产,由你、前夫的女儿、母亲平均分配,大哥无权分割。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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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丧葬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待遇,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若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标准,即使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受害人也不必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一次性养老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具体待遇人员必须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领取人持下列材料到区社保局办理: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由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应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人与死者的关系);三是火化证明(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领取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18年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的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的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民每月补助210元;两人以上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每人每月170元;两人以上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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