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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 (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 (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相同地域或...
判断注册驰名商标申请人是否恶意,可考虑以下因素:(1)有争议的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有贸易或合作关系;(2)有争议的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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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最高殊荣,全国有几百万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却只有几百个。一般的商标无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是有非常严格要求的,申请难度非常之大。“驰名商标”的申请我国以前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申请程序,自2003年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后,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和方式完全改变。 主要途径有以下四种: 其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其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其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其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保护我国注册驰名商标的方法: 一、恶意抢注方面的保护,依法为驰名商标的,其他人有复制、模仿等行为,容易造成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2、制定专项保护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保护驰名商标。
需要。没有注册的商标一般不能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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