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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保释是指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65、69、74、75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6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公安部《规定》第63条等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除了上述法律规定以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和公安部《规定》还对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并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里所谓的“第一次讯问”,应指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第一次讯问。因为只有在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身份才被确定,侦查机关对其进行的第一次讯问才是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第一次讯问。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不明对象是指不明确、不明确、抽象、非个人的几个人或者一群人。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是不明确、抽象的行为;受害者是非个人的,不明确的。与特定对象相对。特定对象:指已确定的个人,如公安机关对殴打他人的人进行治安处罚、警告等具体行政行为,被警告处罚的个人是明确的、特定的。
【发文字号】法研[2003]132号【发布日期】2003.08.27【生效日期】2003.08.27【效力状况】现行生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冀高法〔2003〕41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潜逃至异地,其罪行尚未被异地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异地司法机关留置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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