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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如下: 1,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进行挂靠,当事人与叔叔不属于直系亲属,不能以此为由投靠户...
不可以: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在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是不能申报在叔叔的户口本上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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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已将购房款支付给你叔叔,你们应尽快让你叔叔协助把房产证、土地证变更到你母亲名下,以后若遇拆迁,拆迁补偿款依法就归你母亲所有。对于原房主(你叔叔)户口问题,你们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约定何时迁出,并加违约条款,到时你叔叔不迁移户口,你母亲可凭合同起诉他。至于拆迁补偿会不会根据户口人头,要看当地拆迁时依据的拆迁法律法规来定。
如果当时你叔向你爸借房产证时就言明了是用于代款的,同时你爸同他们去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话,那你就不能到法院去告;另外,这个贷款是以谁的名义借的,如你叔借了你家的房产证给另外一个老板以其名义用于贷款的话,同时你爸又没有到场,那么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的,向法院主张抵押无效,同时要求银行返还你房产证。
侄子能过户叔叔房子。但需要通过遗嘱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合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且该房屋确实原属于叔叔个人所有。侄子只需要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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