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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如下: 1,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进行挂靠,当事人与叔叔不属于直系亲属,不能以此为由投靠户...
首先,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目前的主流趋势是与户口人数直接挂钩成正比的。人口数越多所能安置的面积也越多,相应的补偿份额也随之增加,是既得法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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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由于现在社会人口的流动非常快,而且人户分离的现象很普遍,所以,即使你的叔叔婶婶户口在那座房子上,也不代表其对房子享有产权,不论是以后卖房还是拆迁,与房子上的户口登记人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你不用担心。 2、如果你非要叔叔婶婶将户口从这所房子中迁出去,只能同叔叔婶婶协商,让其主动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因为法院不会受理你要求他们迁出户口的诉讼,这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3、另外,有一点律师说的也不对,叔叔婶婶对房子并没有居住权,一旦奶奶将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那么你父亲对房子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即使叔叔婶婶的户口在房子上,他们也无权居住。
不可以: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在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是不能申报在叔叔的户口本上的。一,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已经过户到叔叔名下,是没办法放弃的。放弃遗产继承是要在遗产分配前进行,现在叔叔自己得到房产,不存在放弃问题n最好是直接你爸爸和叔叔兄弟几人把房产直接过户。这种房屋所有权,只有登记在房产证上法律才承认。协议房屋所有权是没办法公证的n奶奶的房产,因为爷爷去世后过户到奶奶名下,属于奶奶个人财产,她可以写遗嘱或者生前直接过户给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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