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1号)的规定,企业在分立重组过程中,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都是不征收增值税的,每一个税种都只针对其应税项目征税。您所说的项目是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因此应缴纳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房屋抵顶债务应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71号)规定,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抵顶有关债务,不论是经双方(或多方)协商决定的,还是由法院裁定的,其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且原房主也取得了经济利益(减少了债务)。因此,对单位或个人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抵顶有关债务的行为,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只有四种情况下,收到预收款时发生纳税义务:1、转让土地使用权2、销售不动产3、建筑业4、租赁业其他的情况均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时发生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第二十五条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在劳务开始之前就收到款项,如果您提供的是建筑业或者租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不动产也是)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如果您提供的是除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外的其他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营业税已经改成增值税,技术转让收入不可免征增值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避孕药品和用具、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等,没有技术转让的收入项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60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