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控股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控股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并成一个公司的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1、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它公司而称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 2、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时各方解散,在此基础上设立一个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新设的公司接管原有几个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新的四种联合形式:以现金购买资产;以现金购买股票;以股票购买资产;以股票购买股票。(二)公司的分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而分开设立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形式:(1)新设分立,是指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割为两个部分以上,另新社两个以上公司;(2)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其财产或营业的一部分分离出去设立一个或数个新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三)公司的解散公司的解散,在《公司法》上就是指公司法人资格的消失。
公司合并的形式具体如下:公司合并可采用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新成立的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原各公司都属于消失的公司合并。新设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新设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资产或股份,该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股东失去股东资格,其馀股东持有新设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2、新设公司发行新股,消失各公司的股份全部转换为新设公司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新成立的合并中,新成立的公司虽然有新的公司名称,但对各公司消失的所有资产和负债的概括承担。所谓吸收并购,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继续存在,吸收各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失的公司合并。合并者(或购买者)通过企业合并获得合并者(或购买者)的所有净资产,合并后取消合并者(或购买者)的法人资格,合并者(或购买者)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合并后成为合并者(或购买者)的资产.负债。吸收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吸收方以倾向资金购买被吸收方的所有资产或股票,被吸收方以所得货币资金支付给原公司股东,被吸收方公司股东失去股东资格。2、吸收方发行新股,以换取被吸收方的所有资产或股份,吸收公司的股东获得生存公司(吸收方)的股份,成为生存公司的股东。继续存在的公司仍然保持原来的公司名称,并总结承担被吸收公司的所有资产和债务。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3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