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是的。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除非合同就该诚意金的性质作了明确说明,如买方不履行义务,...
诚意金本身不具有定金的性质,要看合同中具体约定! 就您所说的来看,合同中并无约定“定金”性质的合同条款,例如:“如果您不购买房屋或拒绝签订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诚意金是属于购房款的预付款,在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的; 2、定金是你和开发商签订的预售房合同约定的。虽然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是也属于有效合同。 3、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以欺诈、虚假广告,可以进行举报等为由,要求开发商退款。
购房诚意金不是购房定金。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
【法律意见】购房诚意金是否能够退还需要看开发商约定的诚意金是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性质:1、如果是定金,在开发商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前提条件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2、但如果是订金的形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那你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去投诉或者是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拿上你的收据及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814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