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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到4个月...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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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执行新的产假规定,我该怎么办 我来答共1条回答 中国人_2008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2017-02-13 《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重庆市婚假产假新规定,及相关待遇,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 二、产假(一)2016年1月1日前,女职工生育的,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和原《条例》规定享受产假和晚育假,不再休增加的产假。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照《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增加产假三十日
重庆的婚假是15天,但是公司可以跟员工约定超过15天的婚假,法律并不会禁止,但是公司不得约定少于15天的婚假或者没有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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