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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你可以要...
按照可以,因为你已经和工厂产生了实质的劳动关系,只要有工厂给你发工资的证据,就可以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依照劳动法去执行。按照劳动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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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2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该单位拖欠你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双倍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你一个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1)没有签订,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都有具体规定,你自己可以查看。你完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厂方也无权扣押你的档案及资料(这需要处理问题后拿回)。(3)对于劳动行政部门(内设委员会),你不用担心老板收买。一般老板没那么大能量,都是喜欢吹牛吓唬打工仔而已。如果经过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起诉。(4)你所说的工资条等等,都是证据。如果你对劳动仲裁机构有怀疑(被收买),可以复印,或者拿出部分物品(能够证明进厂开始劳动时间和离厂时间以及工资水平等关键事实即可,无须出示所有物品来证明,其余物品证据可以先保留起来备用)。如果委员会着手调查,进入工厂调查后也可以了解到基本真相。就我地劳动局看,据了解:解决在劳动局劳力科,内设“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当于法院法庭),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另设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监察)。一般经过仲裁可以解决问题。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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