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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在居住小区详细规划中,应当明确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按物业管理区域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四配置,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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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住小区详细规划中,应当明确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按物业管理区域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四配置,不足一百平方米的按一百平方米配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居住小区详细规划确定的位置和面积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可以独立使用的房屋(不含地下室)。物业管理用房产权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应当向所有人交纳使用费,其交费数额及给付方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公共面积不能计算在房地产管理费中。仓库、汽车仓库、非汽车仓库、车道、暖气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拥有单独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销售部门自营,为自营住宅服务的多所住宅的警卫室,管理(包括房地产管理)住宅的其他购买者受益的非经营性住宅,需要分配的情况下,必须在销售合同上明确记载住宅名称,必须分配的总建筑面积。
根据《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物业管理用的房间应该是地面上有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子。地下室、车库(小屋)、楼梯间、垃圾室、变电室、设备间、架空层、公共大厅、通道、人防工程、楼高不足2、2米的房屋等,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的房间。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应从物业管理室安排,其建筑面积在二十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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