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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在土地性质上有两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二者小有区别,“出让”性质的,五年之后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出售,“划拨”性质的,满五...
安置房有两种类型,能否买卖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 第一种,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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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一般需要过户的继承人名下,才能出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 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二、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不允许买卖,无法过户。规定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5年之后,凭安置补偿协议,交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完毕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此时住房是商品房,才可以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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