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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擅自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虽然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仍然属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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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售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是有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已办理房地产登记,合法取得房地产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要求单方面处分共同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财产的后果是:一般情况下,擅自出售不具有法律效力。对方有权追回房子。但是,如果买是法定善意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方不得追回房子。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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