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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具有物权属性,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享有占有、使用他人住宅等用益物权,以满足居住需...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注:民法典于2021.1.1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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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和使用,以满足居住需要的物权。居住权自登记设立以来,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或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户籍不等于居住权。户籍,又称户籍,是指国家主管户籍管理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用于记录和保留户籍的基本信息。居住权是利益物权的一种,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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