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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赃自用属于非法的买卖行为,但毕竟是买卖行为,赃物价格是由销赃方与购买方协商而定。撇开双方的犯罪行为,双方达成的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要看涉及金额多少,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您好,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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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违法。《关于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有相应规定:第十二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终端机具(POS机器)等方法,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金融机构资金逾期20万元以上,或者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私人高利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将私人高利贷作为非法经营罪处罚,会导致罪刑不平衡。刑法规定,与放高利贷有关的犯罪只有第一百七十五条。
国家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柜台经营活动是指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出租方),将自有或者自用的部分商业柜台及相关的营业场地和设施交由其他商业(包括服务业)企业、生产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从事经营活动,并收取一定租金或者报酬的行为。”季某将自己的店铺划分出一半出租给师某开美发店并从中牟利,季某是“柜台的出租者”,应当遵守《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8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二)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的规定。 季某出租一半店铺给师某,租赁期限只有1年,他明知师某打出的“办贵宾卡可在18个月内使用”的广告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却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也未加制止或向消费者提醒,季某未尽到其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和《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10条“承租方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柜台租赁合同期满后,也可以向出租方要求赔偿”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季某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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