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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不符,一般是以身份证记载的年龄为准备。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对“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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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年龄不一致的:应以当事人最原始的档案(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年龄准,办理社保参保及退休手续。《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3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我们认为该条是指公民在从事有关活动以身份证证明其合法身份,现行退休政策对出生日期认定也是采取“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说明职工档案记载的各项内容也同样具有法定效力,批准职工退休是国家授予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国家机关的职能,批准职工退休属于组织行为,当身份证记载年龄与档案记载年龄出现不一致这一特殊情形时,国家相关部门仅对涉及职工退休这一特定事项中有关出生日期认定,作出以档案最先记载年龄为准的规定
1,如果当事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身份证上的年龄是对的(比如说,最原始的户口本、出生证等(如果有)),可以凭本人的户口本、出生证、身份证原件等,去档案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更正档案上的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 2,否则,应以当事人原始档案(原始的户口本)上的年龄为准,办理退休手续。《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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