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可以与雇员通过雇佣劳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雇员在其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者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对竞业限制期限按月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专门规定,。竞业禁止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法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我查了一下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包括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 由于我没有签定任何合约,应该没有违反约定竞业禁止,对否? 而法定竞业禁止的对象是:董事,经理和监事。我看了几个案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应该指总经理,而其他副总经理,技术经理或者部门经理应该不在限定范围。 至于董事和监事,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我只有分红权,在口头被称过董事,但没有书面协议也未经工商变更。我从来未参加董事会,也未领取董事津贴。请问,我算是董事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