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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二、委托招标代理招标人...
工程招投标流程: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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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二、委托招标代理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三、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四、实行资格核验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五、衔接招标日程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六、进场实施招标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七、租赁交易席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八、缴纳服务费用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九、发出中标通知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十、签订经济合同十一、其它有关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投标你很有可能只是经历了招投标完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未必清楚完整的招投标程序。作为供应商一方,清楚一个招投标程序对于投标很有好处。那么招投标程序是怎样的呢招投标程序: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编制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6、废标投标文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就会作为废标处理。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 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格预审 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1、出售招标文件 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 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六、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 八、开标 九、投标文件评审 十、定标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十 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1、发出中标通知书 2、谈判准备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十 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 1、签约前合同谈判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或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 2、签约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十 三、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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