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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赠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属有争议的房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
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赠与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赠与房屋,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延伸】 问:房屋赠与怎么公证? 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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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过户。因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赠与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赠与房屋,但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相关延伸】 问:房屋赠与怎么公证? 答: 1、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没有购房资格一般是不能获赠房屋的,因为无法完成房产的过户。但房屋的赠与是发生在直系亲属之间的,比如父母把自己的房子赠与孩子,这样的话对购房资格就没有限制了。假如房子是赠与非直系亲属的,又不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房子的赠与根本就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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