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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
1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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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即一房二卖的行为是违法的,买受人可要求双倍赔偿。
1、在房屋未交付的情况下,已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2、两个购房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房地产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所有。 3、出卖人签订的两份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先转让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 四、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则提前支付房价的购房人应拥有房屋所有权。 5、一份合同已经办理了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一份合同已经交付了标的房屋。
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又与他人签订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出卖人已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无权处分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人将房屋出卖后又卖于第三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前买受人已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上的债权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出卖人对得不到满足的买受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两个或多个买受人,且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效力优先。若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需审查是否有买受人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合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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