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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第四十六条规...
不可以的。《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第四十六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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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废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中标通知书不是要约,而是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一般生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承诺。招标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中标项目金额可以为10‰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二)未按规定确定中标人;(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五)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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