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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不属于要约。承诺生效时合同一般也生效,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属于承诺。如果招标人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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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不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通知,通知中标的书面凭证,包括中标项目名称、中标价格、项目范围、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其本质是对要约的承诺。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可以由招标人发出。如果招标人委托了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但是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所以需要慎重处理合同事宜,重视契约精神,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六十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八十四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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