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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这个是你们单位自己的规定,公务员法里对这个是这样规定的,事假一次原则上不能超过5天,超过的要到当地人事部门备案,一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年底考核不能评优秀,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当年考核。病假一次性超过3天以上的,须出具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到当地人事部门备案,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当年考核。病假事假请假期间只计算基本工资,一切津贴补助停发,事假超过5天的,当月工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孕妇一般可以请98天产假。产假是指在职女性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产假时间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长至四个月。另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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