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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做了遗嘱公证,还需要到公证处去做继承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当事人还有将遗嘱内容告知其他法定继承人的义务。因为即使有了遗嘱公证,也有可能...
1、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2、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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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遗嘱公证,需要去公证处继承公证。遗嘱生效后,当事人有义务将遗嘱内容通知其他法定继承人。有遗嘱公证也可能有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确认。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异议,公证处发行继承公证,将继承公证带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户口。但是,如果有异议,异议者需要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判决后,通过法院的判决书向房地产中心交易。既然有遗嘱公证,就必须去法院解决,遗嘱公证有什么用?请不要担心。遗嘱公证的效力很大。因为即使在遗产问题上发生纠纷也会上法庭,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判定
当事人有继承公证书,就可以直接凭此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不需要额外缴纳诉讼费用。若有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有异议。提出诉讼,也是有原告先行垫付诉讼费,庭审结束之后有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一、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和遗嘱公证完全是两个概念。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二、1991年8月31日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共同下发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等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此规定,是必须要提供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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