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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14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
基本工资标准: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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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最低工资规定》第八条
2月3日,达州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达县(不含南外镇)、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每月880元(每日40.5元);通川区、达县南外镇每月960元(每日44.1元)。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达县(不含南外镇)、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每小时10元;通川区、达县南外镇每小时11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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