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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有尽到看管义务的应与幼儿的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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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管理上有疏忽,没有尽到管理、照顾的义务,对你孩子的受伤有过错,应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学校补偿医疗费(学校已支付的除外)、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若可能给小孩留下疤痕的,可多要些)。可与学校协商赔偿问题。难以协商一致的,向法院起诉。现在还是多注意小孩的伤痕恢复,让孩子多吃些避免疤痕或淡化疤痕的药物、食物,如涂维生素E按摩、生姜切片按摩、芦荟胶等,少吃辛辣或酱油等,以免将来形成疤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对于该小孩的摔伤,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尽到合理教师保安等人员配备,合理的安全设施,合理的应急处置等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未尽到职责,只需赔偿实际损失,对于尚未发生的不予赔偿。至于对方扰乱校园秩序行为,属于违法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你们可以报警。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孩作为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伤害,如果是学校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造成的,具有完全过错,应对他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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