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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有两种补偿办法,一是货币补偿,二是异地置换。货币补偿包括对拆迁公告确定的房屋现金价值...
1、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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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租赁人无法达成拆迁配置协议,补偿配置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人民法院不受理,通知当事人可以根据《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房屋租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配置协议的,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执行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住宅面积和设置场所、转移期限、转移方式和转移期限等。裁决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拆迁人或房屋租赁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拆迁管理部门要求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拆迁人或房屋租赁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在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必须就拆迁房屋的相关事项向公证机关保全证据。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择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十分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按顺序解答: 1,到司法局投诉效果更好。 2,你已经支付前期律师费,且多出5万,对方办理案件没有进展,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在原始合同上面注明此合同作废,后期费用无需支付。有一个不好的后果,对方多收取的律师费难度较大。 3,和签订合同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而不是主任。 4,这最后的第四点同样建议带上材料到律师所面谈。包括和律师的材料,和拆迁赔偿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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