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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劳动合同过期不继续,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使用者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不同意继续。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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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由于用人单位搬迁,劳动者不同意去新地方工作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刚好满半年按一年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合同到期,除了公司按原合同待遇或者提高待遇续签合同你不同意的情形外,公司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到期,双方或者公司不提出续签的,合同终止,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分两种情形:A、公司提出比原来低的待遇条件要求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B、公司提出比原来高或者相同的待遇条件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如果拿旧合同跟你续签,待遇还是原来那样,那么你应该续签,不然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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