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陕西二孩取消社会抚养费了吗?

2021-08-12
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2014年11月,国务院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度引发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屡次发生违法征收、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应该取消;也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立法完善。此番五中全会提出“普遍二胎”后,社会抚养费再次成为争论焦点。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我们知道,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已经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这时因为全面二胎的政策还没有落实。当然,关于社会抚养费的调整还需要相关法律的完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