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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其一半的产权就作为遗产,由合法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合法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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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卖房另一配偶能追回。但如果标的房屋受让人为善意第三人(即受让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处分权)、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该房屋属于出卖方一人所有的,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死者子女办理继承过户,选取活着的夫妻一方一人继承,购I定是,住房只要是婚姻期间取得,三防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一方死亡在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办理继承公证。需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得到公正书,一起到公证处,一人一半,做公证。死者配偶,要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死者爹妈,就可去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当事人配偶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房屋的一半将作做遗产被继承,另一半作为还在世的另一方所有,不纳入继承范围,如果按照继承处理,那么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屋,继承后的房屋就是所有继承人和原夫妻中剩余一方共同按份共有。配偶一方去世房产更名流程如下: (1)需要去处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带上派出所开具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人证明和继承人明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是一个人,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还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相关继承人带上房产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去房管局办理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变更房产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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