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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或者在诊断和观察期的疑似职业病病人,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的职业健康体检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体征: 1..一般情况,包括脉率、血压; 2.五官包括视力、晶体、眼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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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些行业来说,我们需要申请相应的健康证明才能从事相应的行业。所以,健康证明有哪些体检项目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体检项目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常规内外科体检;肝功能(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等传染病。如发现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理发美容、直接接触进口食品、公共卫生间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健康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健康证。另一种是食品健康证,是食品行业的人需要的健康证。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实施健康检查:(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但单位人员体检的组织工作。每年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应体检的人员名单,并组织应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体检。(二)健康体检按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实施检查。体检机构应认真填写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十五日内报出体检结果。(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查受检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者发给“健康证”;不符合要求者,通知受检单位将其调离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岗位。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体检结果次日起十五日内发出“健康证”或调离通知。(四)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管理,按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渗出性皮肤病者,必须在治疗后经原体检单位检查证明痊愈,方可恢复原工作。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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