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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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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因事实上违反第八十二条规定而被判令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该条款的落实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是否只要出现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义务?在此问题上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并不统一,有的地方以事实上不订立劳动合同为充分必要条件,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形除外;而有的地方以用人单位过错为要件进行适用。
劳动合同效力未盖章: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劳动合同也生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其他工作人员的,其签字行为必须经过授权限制公司,未经授权或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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