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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在工地上受伤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其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包括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
1、首先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比如协商赔偿的时候要录音、证人证言等都可以,证据越多越好。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协商不成起诉的话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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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不需要提价劳动合同,有上次劳动部门受理记录,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可靠证据,工伤认定应当更加顺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申请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就鉴定结论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提起劳动仲裁。另外,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具体的赔偿项目一般有标准,但需要您这边补充提供相应的证据。可以把你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报告单等材料搜集整理好。建议您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相关材料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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