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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诊察死亡或严重损害诊察健康的,应立案起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1)擅自退休的;(2)无正当理由...
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判刑是: 1、犯此罪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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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本罪要求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行为人对“造成病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病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希望、追求或者放任的结果,而是过失造成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由医务人员构成。 二、本罪是新罪名,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医疗事故现在一般都以民事法律进行调整。为惩处严重不负责任的医护人员,故确立本罪。在具体执法中,要分析医护人员的主观恶性程度和损害结果,同时要注意因果关系。
二级医疗事故的处罚标准如下:《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二级医疗事故医生处罚: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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