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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证上如果是男方的名字,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死亡后,房子一半是妻子的,另一半由妻子、2个女儿、男方还在世的父母共同继承。妻子想把房...
视情况而定。如果您的儿子是成年人,可以写您儿子的名字,如果您的儿子是未成年人,则不可以进行确权登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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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证过户给子女: 1、农村中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要想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可以直接到村委会进行改名。 2、农村自建房屋与土地分离,宅基地使用证上是你的名字,想过户到你儿子名下,需要到村委会、土地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不是的,农(业)村户口,是户口”二元“制时期的户口性质分类,与之对应的为”非农业户口“: 1、是指当事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的”户别“一栏登记的是”农业家庭户口“的人员,与当事人是否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无关的; 2、目前来说,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一,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二,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4,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 5,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我们兄弟姐妹六人,父亲1988年根据老干部的政策,从工作单位在某县城统一购置的土地中,优惠购置大约两分地。然后盖了一栋房子,盖房所需的钱款大部分有父母出,我们兄弟五人少量资助,由老三统筹组织盖房。当时老大和老二已经结婚,并各育有一子。1990年房子盖好后,父母决定将来由老三赡养自己。于是房产证所有人登记为老三,当时老三尚未结婚。房产证存根上显示受益人为父母和老二的儿子(因为当时老二离婚,其子随我们父母生活)。1991年老三结婚,1992年育有一女,1993年父亲因病去世,1994年老三意外身故。1995年老三媳妇改嫁,并将其所育一女带走。现在我们母亲偏瘫在床,老二的儿子已经22岁,老三所遗女儿已经14岁。我们兄弟姐妹五人共同赡养母亲,为防止以后财产纠纷,我们想将房产证所有人改为我们的母亲,从法律角度看,是否可行?其手续应该怎么办?我们这样要求是不是合法?给百忙中的您添麻烦了!答:我认为应该填写共有人,首先析产划出兄弟五人少量资助的资产,为其个人的数额,然后扣除母亲的一半,剩余的部分是父亲的遗产,由母亲和六兄弟姐妹平均分配数额(其中老三的份额由女儿代为继承),按照这个分配方案的数额填写房照共有人。我认为这样填写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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