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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与此同时,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可获得延长婚假...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晚婚晚育现如今在社会主流的倡导下,已经越来越被广大人们所这接受。通常限定的产假是98天,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每个人的生育年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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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98天,合法生育的按各地规定延长产假,晚婚晚育增加假期的规定已废止。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延长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另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废止晚婚晚育增加假期的规定,改为合法生育的,按各地规定延长产假。
一、晚婚晚育产假法规都是地方在制定,各地的情况并不一样,各个单位的规定也不一样。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育延长15天,一共128天。 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对实行晚婚晚育的育龄夫妻增加婚假和生育假: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加上基本婚假共13天,一方晚婚的,由一方享受晚婚假,夫妻双方晚婚的同时享受晚婚假。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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