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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向劳...
1、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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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时间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假日工作,而且不能安排补充工作时间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者时间工资标准的20%支付劳动者按照劳动者30%的法定工资支付。实行计价器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价器定额任务后,使用者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按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器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若用人单位未按此支付劳动报酬的话,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用人单位应该按时按额支付加班工资。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1320元。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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