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第1个工作日,通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主要赔偿项目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后两项需要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为你缴纳社保的,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由社保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待遇由你单位支付。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待遇发放。
你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你与用人单位(老板)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法律关系不同,主张的方式也不同,作的鉴定种类及鉴定机构也不同,赔偿也不同,建议你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此外将你受伤过程也详细说明,可以直接联系或回复,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
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赔偿各项费用。根据《》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