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辞职时间: 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劳务公司必须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项目部不得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作业班组应设一名考勤员,如实对员工出勤情况考勤。建立花名册,及时登记或注销进退务工人员情况。并报项目部备案。 2、项目部必须与进场的作业班组及另星少数作业人员签订作业经济承包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负责务工人员的工资结算,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和争议。 3、防止拖欠和克扣务工人员工资,保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务工人员发生工资纠纷时,应按《务工人员工资领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要求协商处理。工资标准应在招工上岗前由用工双方书面约定,且工资月支付数额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病事假除外)。 4、项目部对每位进场员工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实现保险。对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后,赔偿按《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执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情协商。 5、项目部与作业班组必须对员工按要求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产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到位发生纠纷时,项目部应及时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的要求处理解决。 6、对考勤发生的纠纷,应按《务工人员劳动考勤制度》的有关条款协调。 7、员工与用工班组发生纠纷不能自行解决时,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8、用工单位与务工人员双方其中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9、在施工现场设立本企业劳动纠纷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各类投诉。 10、以上规定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并实施。
一、工时制度介绍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目前中国普遍实行的,即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工时制一般适用于交通、铁路等需连续作业的行业以及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半年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或职责范围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符合条件企业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但需要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平时加班,是否好调休? 对于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来说,由于工作的特点,可能某一天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时间,也有可能某一天的工作时间多于标准工时间。对于这两种工时制来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总数,应当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时间总数内,公司可以采取调休的方式,而不用支付加班费。 对于标准工时制来说,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论劳动者是否同意,都不能通过调休的方式而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我国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的沪劳保综发(2003)2号均有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