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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地补偿费一般不能继承。征地补偿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失去承包土地的承包农民家庭,用于补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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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整理小编告诉大家土地征地补偿款是不能够继承的,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遗产的,遗产里里面包括有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林木图书还有一些著作权等财产,里面是不包括有土地的赔偿款项的,而且土地等赔偿是属于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人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和继承,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人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有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没有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1、土地征用前死亡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相关权利已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土地征用时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权利应由其继承人享有,死者本人不再保留相关权利份额。2、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由于在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成员资格,当时开始享有分配权,事后的补偿费实际分配只是权利的实现方式,公民生前合法拥有的权利应作为个人遗产继承,因此分配时应保留权利份额,由继承人继承。3、安置补偿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由于实际获得补偿费,实现了分配权利,其获得的补偿费当然计入个人财产由继承人继承,当然没有保留权利份额的问题。
土地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其实质是对土地收益的补偿。土地收益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占有、经营土地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国家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对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后所损失的土地收益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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