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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个问题。第一、房产过户,需要房主妻子的同意(当然如果房管局不需要另当别论)。第二、交易价格是双方之间的事情,交易价格并不一定就是交税费的...
这真的是纠结,其实就是一个合同义务履行先后的问题,评估价是为了避税用的,77万多是你们真正的成交价,只要合同中约定评估价只是参考,对方应当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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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价高于成交价的解决办法: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评估价格来决定收费标准,可是现在房屋价格下降,但评估价格没降,与实际成交价相差,这就意味着过户产生的费用过高,给买房人多增加了一些不实际的费用,特别是市区以外的房屋成交价格已低于3千,而评估价格远远高于3千,这种不实际的税费标准给买房人雪上加霜,希望有关部门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进行市场调查,调整评估价格,公平、公正地交纳税费重新找个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一下.或者直接让地税的帮找个评估机构.相信评估机构不会自砸招牌,成交价格偏低,可能有以下原因: 1、评估失误; 2、户主低价售房想早点收回资金; 3、买卖双方存在利益、亲属关系; 4、低价合同确保少缴税 第1种情况也存在,但可能性较小,其他3中情况较为常见,这时就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税务部门就会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缴税,即评估价值
我来给你说一下二手房评估价高于成交价怎么贷款吧:有一个网签价(你们就理解成评估价就行),现在过户时的税费是按照网签价走的,同样的,银行贷款的基数也是跟着网签价走的。 简而言之,成交价跟这些没关系。 你若想贷款多,那么做高评估价(网签价),相应的过户时税费也会变多 所以这中间,你自己把握好这个度 具体多多少,这个具体得知道你想买的房子的产权情况(是否满五唯一?或者满二?),该房屋产权性质(住宅?商住?科研项目?经济适用房?),以上属性不同,税费的计算方式也不同,你们不是请了中介吗,让他们给你们算就行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核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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