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国企改制企业职工退股规定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申报条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男年满5...
《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2)161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改制前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达到伤残等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改制企业职工最新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企业改制时,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要求公开。还要合理制定和通过对职工的安置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9条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规定:“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由此可见,办理内退的条件是法定的,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办理内退的职工必须是企业的富余职工。二是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国务院政策规定的内退程序是要求本人申请和企业批准同时具备,也就是,内退首先是职工本人的意愿,其后得到企业认可,形成意思表示一致。如果企业强制规定某类职工要办理内退手续,显然不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到市或省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企业强制职工内退一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是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单方违约行为,和构建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是背道而驰的。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如发现你单位存在违规现象时,可向当地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1,780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