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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从死刑自身特点看,死刑的保留是十分必要的。首先,作为最严酷的死刑是对犯罪最严重的制裁手段,因此可以平息民愤,满足人们对罪大恶极罪犯的强...
日本、新加坡、美国、伊朗、伊拉克、印度等少数国家仍保留着绞刑;全球195个独立国家中,有110左右的国家废除了死刑,在大国中,除中国外,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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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著作权取得制度是:(1)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这种获得著作权的方法被称为“无手续主义”、“自动保护主义” (2)注册取得制度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注册取得的原则,又称为注册主义 (3)其他取得制度其他取得方式包括:作品必须以有形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以著作权标记获得著作权
晕,看有人复制了一大段过来,空话实在太多。其实很简单,自由是目的,民主是手段。我们要求民主,就是为了保证自由。(这里不讨论那些绝对自由的极端假设,没有意义)至于你说的预防多数人的暴政,其实解决方法是要建立公平和法制,这也是民主制下必须要有的东西,不然就是你说的多数人的暴政。在公平和法制下,任何人犯罪都一视同仁,那就不是多数人暴政了。当然,这里也不讨论那些极端假设,如一百个强盗要投票去分掉唯一的富人的财富……因为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人类也永远不会没有罪恶,再民主的体制再完善的制度也总有人不满意,他们也可以跳出来大叫多数人的暴政,但其实,这就是民主的本质——少数服从多数。世界上不存在所有人都满意的体制。如同自由都是相对的一样,是否是多数人的暴政,也是相对来说的。还有,不用太过在意什么东方西方,中国古代的思想百家,其实就已经有民主思想了,孟子就明确表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中国最为原始的存在民主思想的证据了。现在中宣部总是强调什么东方西方,强调什么不能照搬,不过是一种不想改革的借口,自由的权力,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不分东西。提问者评价
上环不是法律规定必须的避孕方式,可以采取变通节育的方式。计生办的做法不妥。但需要明确的是任何的政策规定都不能超越法律,现在中国没有哪一部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对此2005年08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顾秀莲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也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节育手术和堕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于避孕也仅是进行提倡,没有作出必须或者强制上环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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