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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有住房管理模式的发展进程看,住房制度改革使公有住房承租权取得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一是允许公有住房承租权通过有偿交换的方式,实现其交换价值...
公有住房的同住人放弃购买权的,其后不得对该公有住房主张共有 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的对象,应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其同住成年人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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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购买二手房的环节有哪些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范围是什么一、购买二手房的环节购买二手房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几个环节,下面本文为您具体介绍: (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 (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 (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二、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范围据有关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上市交易,但不是所有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可以,千万不要只贪图便宜而买卖法律规定不得上市出售的房屋,这种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时间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同时转让。 (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 (或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有限产权,又称部分产权,是指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对该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的房屋。有限产权的有限性,主要体现在处分权和收益权。首先,在处分权方面,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不能像其他购房人一样自己处分其房屋,一般要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售房单位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其次,在收益权方面,以标准价购买,职工拥有部分产权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出租房屋的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原产权单位被撤销的,其应当所得的部分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代收后,纳入地方住房基金专户管理。对于有限产权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有限产权房屋的所有人是职工个人而不是单位。 2、对有限产权的拆迁补偿,购房职工个人是惟一受益主体。有限产权的住房拆迁,职工个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其收益应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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