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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
首先,公民的婚姻状况信息,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是任何个人无法通过网络等形式查询的,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隐私权。无论是法院,还是民政机关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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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实填写。根据自己的情况。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是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
申办婚姻状况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需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 (一)申办未婚(未再婚)公证当事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及出境时间;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人才市场,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等)出具的未(未再)曾登记结婚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二)申办结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丢失的,由原登记机关换发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人配偶的户口册、护照的复印件; (三)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离婚证书及复印件;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需要证明曾经分居或者提起过离婚诉讼,或者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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