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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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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出具无婚姻记录证明必须在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和当事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本人页的变更页)、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自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簿、及照片前往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自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簿、及照片前往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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