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一、我国并无丧偶证。如需出具丧偶证明,一般有死亡证明,也可以去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开具。 二、开具丧偶证明须带齐: 1、个人准备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带上大2寸彩色照片2张。 3、到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
一、再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6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