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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有期限的物权,无法设立永久居住权。1,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这点也是居住权的一项重要特征;2,居住权的期限...
1、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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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永久居住权享有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在居住权合同中载明年限,合同没有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推定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设立永久居住权。
一、房屋产权与永久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房产永久使用权跟产权的区别是: 1、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各项房屋权益的总和,包括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房产永久使用权指对房屋享有的使用的权利,使用权人没有对房屋进行处分的权利。 二、居住权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房子的产权人对房子肯定是有居住权的,但作为产权人来讲,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产权人把房子的居住权租赁给了其他人,那承租人才是真正的居住权人,所以说居住权和产权有的时候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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